為進一步加強公交“3.23”“4.4”事故警示,督促落實企業(yè)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主體責任,4月6日,受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委托,集團公司副總裁、安委會副主任陸鵬,監(jiān)事會主席、安委會委員于丹鳳,代表集團公司對軌道集團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進行專題約談。集團黨委辦公室、紀檢監(jiān)察部、安委會辦公室參加約談。
約談會議上宣讀了對軌道集團公交公司近期兩起交通死亡事故的通報和整改要求,督促軌道集團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風險防控、隱患排查、安全履職等工作。
約談會議上強調,軌道集團要對兩起事故高度重視,加強安全責任意識,完善企業(yè)法人治理結構和安全管理體系架構,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逐層壓實崗位職責,壓力傳導到位,以案促改,嚴肅進行追責處理。同時要落細落實安全管理標準化措施,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方法,有針對性地加強駕駛員教育警示,關心一線員工,關注重點人員,嚴防安全事故事件的發(fā)生。
軌道集團被約談人員匯報了履職盡責、自查自糾相關情況,并作表態(tài)發(fā)言。(集團公司行政管理部)